北大荒·南田翠园项目室外采光井顶、出口幕墙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01.1 项目编号:HNH
1.2 项目名称:北大荒·南田翠园项目室外采光井顶、出口幕墙工程(施工)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970483.94元。
1.5 最高限价:970483.94元。
1.6 采购需求:采光井施工位置位于项目人防区域1-5防护单元中的1-5战时主要出入口、人防移动电站坡道出入口及地库顶板3处采光井,包含并不限于钢结构加工、运输、制作、安装、焊接及涂装以及玻璃板块加工制作、框架、安装以及密封与打胶,钢结构玻璃雨棚及地弹门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7 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承诺函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不能提供的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企业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court.gov.cn/wenshu)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3.9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无项目经理承诺含按无效标处理)。
3.10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成本费:3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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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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