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业银行海口分行2025年宣传物料印刷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4-10
为提升采购效益、效率和效能,现公开对兴业银行海口分行2025年宣传物料印刷集中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海口、三亚、陵水地区印刷品采购项目,现通过公开报名投标方式确定合作供应商,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报名投标。

1.2  供应商要求:

1.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公告截止日期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2.3企业成立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财报。

1.2.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未被政府部门禁止参加投标。

1.2.5须在本市有固定的符合开展广告印刷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的营业场所及业务支持团队,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办公场地照片。

1.2.6提供近三年包括但不限于与金融机构服务(限本次采购的同类服务)的合作案例,并注明合作项目的名称及签订时间。

1.2.7须承诺如成为本项目入围人,将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进行本项目的资金结算,需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1.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13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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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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