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邵县三郎庙铅锌锑矿和鸿发采石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1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邵县三郎庙铅锌锑矿和鸿发采石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新邵县新田铺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1、 三郎庙铅锌锑矿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1)对选厂建构筑物及生产设备进行拆除,拆除总面积 为 4630㎡,拆除生产设备17台;

(2)对6个矿洞采用浆砌石密封墙及粘土方式进行封堵,浆砌石180 ㎡ ,粘土 300 ㎡ 。

(3)新增1套500m3/ d 一体化工业废水处理设备,主要处理主溪沟废水和尾矿库库区废水,原废水处理站多余的处理能力同时用于处理施工期间的库区废水。施工完成后,根据矿区废水情况考虑运行年限,暂考虑3年运行期 ( 含 3年运行费 ) 。

(4)在库区设置截排水设施后,修筑1号、2号拦挡坝,将尾矿库进行分区开挖翻填,再将原库底和岸坡进行清挖冲洗、修坡整形、铺设防渗设施等方式,并设置渗滤液导排管,再将尾矿约11×104m3、废石约6.72×104m3、选厂污染土约9000m3分类分层进行回填碾压,最后进行封场防渗并覆土绿化。库区面积约30400 ㎡ 。

( 5 )对历史堆存废石堆及新废石堆进行清挖,并运输至尾矿库进行填埋处置,废石堆总量为 67236.7m3 ; 尾矿库翻挖时修筑的 1号和2号拦挡坝就地利用该废石,约16692m3,剩余废石填埋至尾矿库初期坝前的区域。

( 6 )对选厂污染土壤直接清挖运至尾矿库填埋,方量约 9000m3,并回填9000m3客土并平整。

( 7 )对拆除并治理后的选厂区域、原废石堆区域进行覆土绿化,覆土 60cm,以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绿化,面积约19500 ㎡ ;对尾矿库封场防渗后的区域进行覆土绿化,覆土60cm,以混播草籽的方式进行绿化,面积约30400 ㎡ 。

2、鸿发采石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1)对整个场地进行整形,整形面积约89721 ㎡ ,主要包括 1-6号土质边坡、0-7号平台整形,

7号土质岩石混合边坡、高陡岩石边坡及道路旁空地和边坡整形;

( 2 )在 7号边坡及其他土质边坡较陡的地方修建直立式浆砌石挡土墙;

( 3 )在采空区、办公生活区矿山道路区域等区段低洼处设置排水沟,进行雨水收集导排;在 7号平台区域内设置1座沉砂池,1座储水池。

( 4 )对高陡岩质边坡采用主动防护网+喷播复绿,复绿面积为 24412 ㎡ ,并沿坡脚种植藤蔓植物;对 1-6号边坡及道路旁2处边坡采用种植土回填+草皮复绿,复绿面积为17745 ㎡ ;对 7号土质岩质混合边坡采用三维网+无纺布+草籽撒播复绿,复绿面积为5408 ㎡ ;对 0 - 7号平台、碎石平台及道路旁空地采用种植土回填+草皮+苗木复绿,复绿面积为42157 ㎡ 。边坡覆土厚度为 30cm,平台及空地处覆土为60cm。

(5)在采石场修建一条宽5m的碎石道路,作为上山道路,并在道路两侧各种植一排苗木,道路长度为942m。

(6)在生态恢复区域内设置喷灌系统1套,水源来源于该矿山上游3.5km处的山泉水,由dn110的 PVC - U 给水塑料管接入3个不锈钢水箱,并配套布置配水管、喷管器等设施。

2.4工程设计范围:主要分为两部分,1三郎庙铅锌锑矿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包括选厂拆除、矿洞封堵、尾矿库治理及闭库、矿井涌水治理、废石堆治理、污染土治理、生态恢复等;2鸿发采石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场地平整、挡墙工程、排水工程、高边坡复绿工程、生态恢复及灌溉系统等。

2. 5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 250 日历天,其中 : 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20 日历天。

2. 6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及环保相关要求, 一次交验合格 , 采购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要求 , 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及环保的相关要求,验收合格后,三年运行期符合环保要求 。

2. 7 保修要求:施工质量按国务院 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 8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 (同时具有污染修复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乙级 及以上企业资质 ;

(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企业资质。

3.3 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 ( 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 ,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 有 环境保护工程专业 中级及以上 工程师技术职称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 环境保护工程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 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6.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2年 8 月 22 日~ 2022年 8 月 29 日 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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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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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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