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定河廊坊项目水泥采购公告

2025-04-12

公告截止时间:2025-04-17 16:00:00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建(广东)能源有限公司永定河廊坊项目

1.2招标人为:中交路建(广东)能源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交融智链平台线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三期)施工第一标段,起点永定河右堤,终点北村总干渠青年泵闸。建设内容包括北村闸、北青箱涵1.592km(含箱涵进口闸、分水闸)、青年泵闸、永定河右堤至北村总干渠连接路1.9km、汛房兼闸管所、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信息化建设等。

2.1.1工程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徐勇联系,电话:15249683179)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水泥,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 水泥。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以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同时还应符合该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2.2.3本次水泥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规模及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能满足我项目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材料样本,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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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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