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城市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南水镇排水设施系统治理工程勘察测量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0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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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金湾区城市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南水镇排水设施系统治理工程勘察测量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服务内容 |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生活片区,工程共包含 2 条市政道路雨水管网改造、1 条道路污水管道修复、5 个排口智能化改造、1条截洪沟。 二、招标内容和范围: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开展工程测量及地质勘察工作。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29,800,000元)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按委托人及合同要求。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一、招标金额:1、勘测费用暂估算为45万元。 物探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所载标准乘以80%,难度系数取为简单; 勘察费用计算:陆域土层钻孔综合单价150元/米,陆域岩层钻孔综合单价200元/米,水域土层钻孔综合单价220元/米,水域岩层钻孔综合单价280元/米。根据上述勘察单价及钻孔总深度计算; 测量费用计算:1:500陆域测量测量单价按20万元每平方千米并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委托方确认的有效的实测面积,按实结算;1:500陆域测量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其他比例尺的陆域测量和水域测量项目由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工程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及经委托方确认的有效的实测面积计算并下浮20%后作为结算价。 2、不设预付款,总服务费用不超过99万元。 3、总服务费用不超过财审部门的概算审核金额。 二、付款方式:1、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地形测量报告后经采购人确认,按收费标准计算地形测量费结算价支付; 2、勘察单位提供勘察报告,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批并且施工招标完成后,在收到勘察人开具的有效发票及请款函后,发包人按财政拨款程序申请支付至勘察结算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成后,发包人按财政拨款程序申请支付余下勘察费。如不需要勘察,则不需支付工程勘察费用。 三、结算方式: 结算时,按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1)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所载标准乘以80%计取。 结算费用超过1万元的,应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对测量勘察费用进行审核。 (2)每个勘察岩芯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如有)现场核实,并由勘察人员现场拍照确认保存,方可作为结算计费依据。 (3)测量、物探成果完成后,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如有)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作为结算计费依据。 (4)不设预付款,总费用不超过99万元。 (5)总服务费用不超过财审部门的概算审核金额。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5-04-14 17:30:00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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