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万州高铁站前9标项目经理部钢格栅板、防护栅栏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121.1本招标项目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站前9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重庆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渝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的投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投入的项目资本金50%,银行贷款50%,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钢格栅板、防护栅栏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站前9标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县)。合同金额33.9亿元,合同工期54月,开工日期:2022年11月,竣工日期:2027年04月。主要工程:起讫里程DK220+277~DK250+100,正线长度29.823km,总工期4.5年。线路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巴南区、南岸区境内,标段起点位于DK220+277处,为长岭岗隧道中部,后翻越东温泉山,上跨石渝高速公路丰盛互通,后跨五步河,出尖子山隧道后,标段终点位于DK250+100处。标段控制性工程:长岭岗隧道;标段重难点工程:丰盛隧道、五步河双线特大桥、尖子山隧道。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招标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格栅板、防护栅栏包件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制造商具有产品生产必备配套的机械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须提供投标人近二年(2023、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近两年(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同时须满足铁路相关物资最新标准所用钢料采用多元素粉末共渗+钝化+封闭处理防腐处理的工艺,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铁路桥梁钢结构及构件保护涂装与涂料第3部分:附属钢结构》(Q/CR749.3-2020)第一套体系的要求。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二年(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和承诺并加盖公章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在今后查询中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具备提供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⑤不接受被列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4.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3年1月-至今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3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的纳税信用证明;供应商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供应商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产品质量纠纷败诉及合同纠纷败诉情况。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近一年内的刑事与民事案由查询,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4响应保证金的金额:本次项目包件保证金为2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供应商需按照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文件规定汇入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4.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相应采购人所属工程公司黑名单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4-14 08:00: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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