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购买专职消防员团体意外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购买专职消防员团体意外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 GDJZHZCG2025015

(2)标的内容一览表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购买专职消防员团体意外险项目

1项

955000.00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是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购买专职消防员团体意外险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时间为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投标的供应商须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投标的供应商须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2023年度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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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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