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疾控中心生活饮用水检测和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2025-04-13项目编号:GZSJ2025-GZJK-G001品目一
GZSJ2025-GZJK-G001品目二
项目名称:赣州市疾控中心生活饮用水检测和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品目一
赣州市疾控中心生活饮用水检测和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品目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659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赣市购2025F001387195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1 | 台 | 6061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赣市购2025F001387194 | 三重四级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1 | 台 | 24598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品目一: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品目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状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一个投标人(每品目)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6 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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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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