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三三六处株洲物流仓库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征集公告
2025-04-11株洲物流仓库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 施工、监理招标预算控制价编制和开评标 清标、施工 和验收 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和跟踪审计,以及征集人要求的与工程经济、造价咨询、费用支付有关的工作 。
(1)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计算、定额组价、材料单价询价、对量对价、出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编制报告(附工程量计算过程、材料询价过程)。
(2)施工招标阶段:预算控制价建议;清标;与招标人沟通提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优化,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关结算条款的拟定或建议。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配合征集人的工程计量(含实施过程中与造价管理有关的现场收方)和合同价款审核,材料、设备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的经济分析,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若有),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本项目所有施工合同的进度款及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对上级单位竣工结算复核的配合,及其他本项目内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事宜。
(4)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阶段需组建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团队,其中在施工现场工作的派驻代表不得少于 2 人(分别为土建和安装专业),并接受项目单位的考勤管理。
二、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3.1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无外资背景。(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申请人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申请人自定)。
3.1. 2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 3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
3.1. 3 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 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参与征集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1. 4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征集截止日 前 3 年 ,指参与征集人在 2022 年 4 月 22 日起至 征集 截止日止(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 1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建安工程造价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 房屋建筑(非住宅) 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或跟踪审计。
注:①参与征集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②参与征集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3.1. 5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为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 一级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同时具有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征集截止日前 3 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 2022 年 4 月 22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 1 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建安工程造价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 房屋建筑(非住宅) 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或跟踪审计。
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②参与征集人投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③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3 月证明材料。
3.1. 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土建专业负责人: 1 人。
为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安装专业负责人: 1 人
为投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安装),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其他驻场人员: 2 人,其中土建专业 1 人 ,安装专业 1 人。
为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参与征集人须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1. 7 参与征集人还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保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要求, 参与征集人 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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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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