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邵阳县高新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标厂建设项目(大坝河治理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县高新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标厂建设项目(大坝河治理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邵阳县水利局以及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邵水复字[2023]61号以及邵发改审[2023]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邵阳县环虎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邵阳县环虎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邵阳县高新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标厂建设项目(大坝河治理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邵阳县高新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标厂建设项目(大坝河治理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大坝河邵阳大道高架桥-李家坝下游100M区间。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新建防洪堤1871.6m,其中:左岸长0.8663km,右岸长1.0053km,新建涵洞3处,完善沿岸踏步等附属设施,污水管道改造351.9m,项目总投资额2896.85万元,本次项目控制价为1467.41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水电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采购:包括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本项目为限额设计;施工: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和概算清单)。

2.5计划工期:270天(含设计周期60天)。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水利行业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标准;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2.7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①设计资质条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关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5年内(指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专业/,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次联合体只充许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联合体的另一方必须是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企业),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提供;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双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⑦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⑧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⑨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须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10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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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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