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燃气供应一体化及安全提升工程—乐清市LPG储配站和钢瓶检测站(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燃气供应一体化及安全提升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审〔2022〕6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温州市燃气供应一体化及安全提升工程—乐清市 LPG 储配站和钢瓶检测站(一期)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19687.4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438.24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45154平方米,温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LPG储配站和钢瓶检测站项目储存规模为1500立方米,设置7只200立方米、1只100立方米地上卧式储罐,日灌装规模为140吨;合建钢瓶检测站设置1条液化气钢瓶检测流水线,检测线设计年检量为60万只,该站分两阶段建设,其中一期建设800立方米储罐及钢瓶检测站。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温州市乐清市南塘镇南浦村 18-02a-4 地块,西侧为疏港公路,北侧有工业厂房,东侧为海塘,南侧为规划道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工艺生产区及辅助管理区建设,含场地三通一平施工、附属设施用房、门卫,灌装台等土建工程、工艺设备和管道等工艺安装工程,以及电气、自控、暖通、消防、绿化、给排水等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并提供全过程监理的档案资料及归档影像资料。
2.3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至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R允许零个在监项目。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的投标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购领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6日14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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