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县河伯乡源头溪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期(枫树坝至峦山坝段)项目已由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邵发改审2021155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2.1项目名称:邵阳县河伯乡源头溪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期(枫树坝至峦山坝段)项目
2.2建设地点:邵阳县河伯乡
2.3建设规模:邵阳县河伯乡源头溪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期(枫树坝至峦山坝段)项目,计划改造拦河坝1座,改造机耕桥2座,新建机耕路3条长3.5km,河道清淤3.35km,河道宽(10-12m),河道浆砌挡墙护岸3.35km(左右岸小计6.7km)等。
2.4招标范围和规模:邵阳县河伯乡源头溪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期(枫树坝至峦山坝段)项目,计划改造拦河坝1座,改造机耕桥2座,新建机耕路3条长3.5km,河道清淤3.35km,河道宽(10-12m),河道浆砌挡墙护岸3.35km(左右岸小计6.7km),具体建设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招标金额为494.32万元。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施工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所投标标段工程施工的能力,可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按期按质完成所投标标段工程施工任务;
3.1.3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1.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被邵阳市农业农村局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名单的;
(4)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 10 月 28 日~2021年 11 月 3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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