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第13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洞口县高沙镇等 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第13标段(第二次) 已由《 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市 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邵农业202139号)和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洞发改审 [2021]323号 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2.1项目名称: 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第13标段(第二次)

2.2建设地点: 洞口县毓兰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财政资金投资规模为 309.19 万元。

维修山塘 5 口,维修电灌站1座,改建灌水渠 1.75 km,改建排水渠 2.17 km,新(维)修机耕路 2.25 km;

2.4招标范围和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对 洞口县毓兰镇瓜铺村、杨柳村、梅田村 等 三 个行政村的维修山塘、维修电灌站、改建灌水渠、改建排水渠、新(维)修机耕路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本次仅对第9、13、21、29四个标段进行 招 标。投标人只能对上述四个标段中的任一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在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其他标段中已经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此次招标。 本公告为第 13标段(第 二次 )。 第二次招标 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 ( 第二次) 标段划分表

     

标段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招标控制价

(万元)

备注

9标段

花园镇 乐群村、西中社区

所有建安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63.21

 

13标段

毓兰镇瓜铺村、杨柳村、梅田村

309.19

   

21标段

高沙镇凤凰村

236.69

   

29标段

高沙镇 石门村、五丰村

315.54

   

注:1、各标段建设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 本招标文件只对 洞口县高沙镇等 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 )第 13 标段 ( 第二次) 进行招标。

2.5计划工期:120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

2.7施工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所投标标段工程施工的能力,可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按期按质完成所投标标段工程施工任务;

3.1.3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 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 工;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1.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⑶同一投标人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

⑷被邵阳市农业农村局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名单的;

⑸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 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 10 月 19 日至2021年 10 月 25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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