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电气预防性试验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131.2工期/服务期:2025年10月上旬(暂定,以招标方系统实际检修时间为准),施工时间1天。试验全部完毕,30日内提供4套完整的试验报告,每份试验报告应装订成册,并有目录、编号等。试验报告须经招标方会审之后作最终的定稿。
1.3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完成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方在收到发票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总额的100%,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款事项,在合同款中相应扣除。
1.4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电汇。
1.5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涉及使用采购人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采购人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具有电力设施承试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资质、CNAS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设备试验。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及其他要求
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13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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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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