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监理服务采购公告三次

2025-04-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30万吨/年焦化项目酚氰污水处理站VOCs治理项目、20万吨/年甲醇装置转化气氢碳比优化及新增电动空压机组项目监理服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E

2.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

2.3.1 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项目酚氰污水处理站VOCs治理项目: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承包,承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新建酚氰污水处理站VOCs治理装置(主要包含配套相关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化系统及土建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项目竣工验收、性能考核等内容。

详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图纸审查、非标设备、固定资产移交清单、交工资料、设备材料(含现场设备制作)及第一次开车所需的所有化学试剂等采购、运输及储存、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验收,同时承担上述工程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及总体协调工作,试车方案及三规一法编制、试运行、整套系统的性能考核验收、消缺、技术和售后服务、最终交付投产等全部工作,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分析化验仪器设备、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完成交工资料编制,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同时也包括本招标文件中没有列出、其它所有为成功建设此工程而需要的EPC工程总承包工作量,最终交付设计完整、功能齐全、达标排放,具备使用条件的酚氰污水处理站VOCs治理装置。

合同价款:5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0.00万元,设备购置380.00万元,其他费用20.00万元。

建设开工工期:2025年3月31日;竣工工期:2025年7月20日;
2.3.2 20万吨/年甲醇装置转化气氢碳比优化项目: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承包,承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施工图设计、HAZOP 分析、图纸审查、非标设备、固定资产移交清单、交工资料、设备材料(含现场设备制作)及第一次开车所需的所有化学试剂等采购、运输及储存、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验及 检查、竣工验收,同时承担上述工程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及总体协调工作, 试车方案及三规一法编制、试运行、整套系统的性能考核验收、消缺、技术和售后服务、最终交付投产等全部工作,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分析化验仪器设备、 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完成交工资料编制, 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同时也包括本合同中没有列出、其它所有为成功建设此工程而需要的 EPC 工程总承包工作量,最终交付设计完整、功能齐全、达标排放,具备使用条件的脱碳生产系统。

EPC合同价款:1210.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21.00万元,设备购置715.46万元,其他费用174.00万元。

建设工期:300天,计划竣工工期2025年11月15日。

2.3.3 20万吨/年甲醇装置新增电动空压机组EPC总承包项目(目前正在组织招标):为保证甲醇装置产量和经济效益最大化,新增一套电动空压机组,利用电能将作为燃料的焦炉煤气置换为原料,在焦炉煤气量不足时保证甲醇的产量且空分装置不再受主工艺装置和蒸汽锅炉停车检修的影响,可以保证装置长周期连续运行,降低了空分装置对甲醇厂其他装置运行的依赖性,提升甲醇装置运行的安全性,同时也减少CO2排放和降低能耗。新增电动空压机组位于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厂区内。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一套电动空压机及其附属系统,依托现有公用工程系统进行改造,新建空压机厂房、电驱空压机及其附属系统。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承包,承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地基处理、建筑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电气、自动化控制(达到无人值守及远程移动式终端设备操控的要求)、通风、除尘、给排水、消防(含验收)、环保(含验收)、安全(含验收)、防雷及接地系统(含验收)等的设计、采购、施工(含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运输、安装、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竣工验收、功能考核、保修、售后服务等。

概算投资:176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10.00万元,安装工程65万元,设备购置1140.00万元,其他费用116.1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88万元。

建设工期:12个月。

2.4招标内容与范围:上述三个项目施工阶段建安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以及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的全过程监理,保证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2.5最高投标限价:65万元整;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工程全部通过验收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监理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等(提供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少承担过类似化工石油类业绩1项(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结算发票等)。

3.3项目专职人员:

3.3.1拟派的项目总监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流水证明);

3.3.2拟派的项目专监不能在施工管理中身兼数职,各专业过程管理需保证至少拟派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有效的资格证书;2.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流水证明);3.对应专业的监理资格证)。

3.3.3本项目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化工石油类监理工程师及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有效安全上岗资格证书。

3.4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提供单位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如投标人资质、业绩及报名材料造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3日19时00分至2025年4月18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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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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