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漳州技师学院旧校区小食堂二层建筑物(含水塔)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14
1.项目名称:漳州技师学院旧校区小食堂二层建筑物(含水塔)拆除项目

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5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
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漳州技师学院旧校区小食堂二层建筑物(含水塔)拆除项目

1

45000.00

建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资质要求

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2025年04月15日08:30至2025年04月17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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