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定制类物料供应商入围项目征询公告

2025-04-14
1、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04-14-04D

(2)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定制类物料供应商入围项目

(3)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马鞍山市、宣城市等(含县域),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1+1+1模式,第1年服务期限为自入围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年度合作良好,续约1年,最多续签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5)征询内容及征询范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定制类物料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内容为应用于传统节日、分行特色、专项活动等回馈的定制类礼品,主要包括节庆食品(如端午粽子、中秋月饼、春节年货等)和商务礼品(如茶具套装,水具套装等)。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成交供应商数量:8家。服务期间,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成交供应商的实际项目数量、不承诺授予项目的总金额。

(8)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300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响应方应没有处于停业、歇业、重整、破产清算状态,没有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及履约能力的情况。(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提供以下任一材料均予以认可:

①提供2022和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② 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函。

备注: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可提供总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4)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5)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

(5.1)提供2024年4月23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5.2)提供2024年4月23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除外。

(6)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年内(2022年4月23日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等情况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处罚期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注:民生银行或其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时,将现场查询响应方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仅适用于查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报告)的全套“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及中国执行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截图,并依据查询结果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查询方法详见采购文件内说明。

(7)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8)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响应方包含以下情况:与本响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响应方;与本响应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响应方。(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将服务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

(10)响应方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11)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征询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征询文件,不再出售纸质征询文件。

(2)征询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4月14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征询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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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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