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矿集团华丰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和安全诊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14
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家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要求,矿井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出具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安发〔2022〕2号)文件要求,矿井每半年一次进行安全诊断。委托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和安全监测检验资质的公司对华丰煤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和安全诊断项目;
1.2实施地点: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华丰煤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和安全诊断项目(上半年)30日历天,安全诊断项目(下半年)15日历天,供应厂家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30万元 (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双方验收合格交付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有效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根据资金情况,一次或分次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期限;
1.6质量/服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家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要求,矿井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出具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安发〔2022〕2号)文件要求,完成矿井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和安全诊断(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项目;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2.3人员要求:法人资格响应供应商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与采购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为一般纳税人;其他人员配备齐全,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至今的类似项目评估合同扫描原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12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8: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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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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