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富苑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14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富苑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158号 、项目130号、项目0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原富苑市场及周边建筑外檐立面等进行修缮改造,改扩建富苑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大厅2500平方米,富苑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及周边建筑物外檐立面 16600平方米,改建12480平方米室外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工程。改造范围内容包含富苑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及周边建筑物、交易大厅、室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3)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统一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EPC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2.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3.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5 09:00:00至2025-04-21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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