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补连塔、石圪台、哈拉沟、寸二煤粉锅炉及制粉站外委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4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补连塔、石圪台、哈拉沟、寸二煤粉锅炉及制粉站外委运营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3225,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神东煤炭矿业服务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2020年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煤粉锅炉运营服务,合同期限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现合同即将到期,需重新采购运营服务。
招标范围:甲方向乙方出租神东补连塔矿煤粉锅炉房(2台40 t/h、 5台20t/h)、寸草塔二矿煤粉锅炉房(4台20t/h)、石圪台矿煤粉锅炉房(2台30 t/h、2台20t/h)、哈拉沟矿煤粉锅炉房(2台20t/h)等17台煤粉锅炉(400t/h)和1个补连塔制粉站(30t/h)的设备及厂房,租赁费1136.3万元/年(不含税);乙方负责承租并运营上述煤粉锅炉房及制粉站,保障锅炉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满足甲方供热需求。期间所产生的煤、水、电、维修部件、配件、运行耗材、检测检验、运输等一切锅炉运营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承担因地方政府及上级部门安全、环保考核罚款。甲方按蒸汽实际用量及合同单价结算费用,乙方开具蒸汽销售发票,税率9%。其中锅炉所用煤、水、电,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另签订购销合同。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4年(2025年6月1日至2029年5月31日)。当服务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时,合同自动解除。服务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新的热源替代及神东公司供暖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乙方应服从神东公司新政策,变更或自动终止服务合同。
质量要求:保证煤粉锅炉系统运行完好,按要求提供稳定可靠热源。场所标准化建设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设备设施、节能环保等各项管理达到甲方和地方政府要求。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付款方式:投标单位中标价为签订合同的预估总价,实际结算价不能超合同预估总价。当服务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时,合同自动解除。具体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1.租赁费: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及厂房租赁合同,租赁费1136.3万元/年(不含税)。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内向甲方缴纳第一年租赁费,后续按照第一年缴费的月份,每年向甲方缴纳一次租赁费。
2.煤费:乙方按年与国能销售集团西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煤炭价格482.23元/吨(不含税)。乙方按月度计划用煤量预付煤款。西北能源贸易公司依据神东煤炭经销中心提供的月度实际用煤量据实结算。实际用煤量由神东补连塔选煤厂负责计量。
煤炭调价机制:签订本年度购煤合同时,若上一年度神混5500长协价平均价(去除转运成本)较482.23元/吨的涨幅在10%(含)以内、以及低于此价格,不进行调价,即乙方按煤炭价格482.23元/吨签订本年度煤炭购销合同;若上一年度神混5500长协价平均价(去除转运成本)较482.23元/吨的涨幅超出10%,则启动调价机制,即乙方按上一年度神混5500长协价平均价(去除转运成本)签订本年度煤炭购销合同。
乙方购煤价格若调增,甲方相应调增当期蒸汽单价,调增后的不含税蒸汽单价={(乙方实际煤炭采购单价-482.23元/吨)×9.19万吨原煤/95.7万吨蒸汽+171.77元/吨}×投标综合费率X%。
3.水费: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用水合同,水费单价8元/吨(不含税),根据实际用量按月结算。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1 16:00: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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