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晋圣永安宏泰煤业主副井场地动照网安装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14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圣永安宏泰煤业主副井场地动照网安装工程,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5】7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基本建设投资),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规模:晋圣永安宏泰煤业现为基本建设矿井,井田位于晋城矿区西部、寺河煤矿南部,沁水县东南约35km处的永安村、张山村一带,行政隶属沁水县嘉峰镇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0.90Mt/a,批准开采3号煤层,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本工程为晋圣永安宏泰煤业主副井场地动照网安装工程,现已具备施工条件。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001/晋圣永安宏泰煤业主副井场地动照网安装工程

标段(包)内容:主井场地、副井场地地面动照网的安装和验收,以及设计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毕,具备安装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2.4建设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

2.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圣永安宏泰煤业主副井场地动照网安装工程,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采购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地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或总承包(EPC)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有效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和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4-14 18:00至2025-4-1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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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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