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三次招标公告
2025-04-14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三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2025年第三采气厂各气田采出水系统排泥、检维修,清罐、清池等生产环节和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污泥,2025年拟计划对各生产区域产生的3000吨含油污泥进行转移处置;
(2)2025年由于各场站检维修等原因,第三采气厂拟计划对第三采气厂各生产区域产生的70吨废防冻液进行转移处置;
(3)2025年由于各场站检维修等原因,第三采气厂拟计划对各生产区域产生的160吨废润滑油包装物进行转移处置;
(4)2025年由于设备检维修等原因,第三采气厂拟计划对各设维修、保养产生的20吨含油废物进行转移处置;
(5)2025年由各单位化验室开展水、气化验,第三采气厂拟计划对各化验室产生的1.5吨化验室废液进行转移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置。
2.2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三次),计划费用443万(不含税),共划分8个标段(第2、3、5标段已完成招标,第4、6、7、8标段招标失败将转为谈判),每标段需求1名服务商。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含油污泥(内蒙古)第三采气厂2025年含油污泥转移处置,工作量为2900吨,最高限价:1016元/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第三采气厂所辖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包含2025年全年度,其中核准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其中:
含油污泥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应包括HW08<900-210-08>类。废防冻液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应同时包括HW06<900-402-06>类、HW49<900-041-49>类。
废润滑油含油包装物移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应包括HW08<900-249-08>类、HW08<900-217-08>类。含油废物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应包括HW49<900-041-49>类。化验室废液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应包括HW49<900-047-49>类。
3.2.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如本单位没有运输资质,需提供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运输单位所签订有效的运输合同或协议,并提供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
3.3处置厂房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处置单位厂区照片、处置设备照片,以及处置单位环评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或批复(环评报告书(表)中需要明确处置具体的危险废物,以及处理工艺)。注:投标人提供的环评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或批复需为同一单位。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1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5日 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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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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