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鸿通建景德镇生态林业有限公司浮梁县独龙尖乡村振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14
一、招标条件:

   中鸿通建景德镇生态林业有限公司浮梁县独龙尖乡村振兴项目经政府批准立项备案,现针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鸿通建(景德镇)生态林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鸿通建景德镇生态林业有限公司浮梁县独龙尖乡村振兴项目。

2、建设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经公桥镇金家村独龙尖。

3、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营性项目建设三大部分。其中基础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系统、村落提升改造、电力与通信系统、停车场设施、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游客服务中心、换乘中心、休闲驿站等。经营性项目建设包括六大分区:茶韵休闲区、山韵乐活区、趣韵游憩区、林韵康养区、禅韵朝觐区。规划建设的控制面积约 10.41 平方公里。其中风景游赏用地规划 1.99 公顷,占比 0.19%,包括 1.04 公顷的野外游憩用地和 0.95 公顷的其他观光用地;游览设施用地规划 8.93 公顷,占比 0.86%;居民社会用地规划 18.97 公顷,占比 1.83%;内部交通通讯用地规划 23.09 公顷,占比2.22 %;林地规划 874.98 公顷,占比 84.05%;园地规划 21.09 公顷,占比 2.03%;耕地规划83.23 公顷,占比 8.00%;水域规划 8.72 公顷,占比0.84%。

4、工程估算:本项目招标估算金额约195229.17万元;其中设计费约3221.21万元,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约171341.00万元,预备费约20666.96万元。

5、招标内容:

5.1设计工作内容: 规划方案、总图、建筑、结构、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专用设施、节能、防雷、室外道路与管网、永久围墙与大门及设计配合全过程设计内容,参与竣工验收、配合竣工资料归档;

5.2采购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土石方、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暖通、通信、电气、弱电、智能化系统、电梯、消防系统、配套附属市政及绿化(含土方二次回填及排水系统、围墙等所有施工)、照明等施工图中涉及的所有内容。项目招标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人防设备、电梯、暖通设备等,水、电、气、通讯等,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6、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7、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作任何设计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1)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 (赣建审[2020]4 号)和《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2021]19 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拟派人员登记,且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2)外埠来赣设计单位须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含临时)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7、拟派本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技术负责人具备与本招标项目专业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提供岗位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C证);

8、信誉和财务要求:

8.1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施工方提供)。

8.2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施工方提供)。

8.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且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承诺书)。另施工方承诺书内容还须包含以上(8.1)(8.2)两项承诺内容,具体详见投标文件资格标第(十五)条格式文本。

8.4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9、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9.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负责人由设计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等施工人员由施工方拟派);

9.2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即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9.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9.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

9.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9.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原件一起递交;

9.7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10、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本单位经营人员或其他人员担任)的劳动合同及二代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工程不接受受到景德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需提供原件【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2019)10 号文,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即可。如有地方规定证书证件只有电子证照的,请提供地方的文件随同证书证件电子证照一并提交】。

四、招标日程安排:

获取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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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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