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水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4
1. 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水影响评价服务 标段

发标日期:2025年04月14日

主要技术规格:承包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已批复的《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监理服务,使项目建设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并在项目机械完工前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现场前期工作准备,包括:收集工程资料、现场调研及勘查; 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工作; 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承包商应保证和承诺,其在进行本项目工作时,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健康安全环保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2027年6月30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承包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已批复的《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监理服务,使项目建设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并在项目机械完工前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现场前期工作准备,包括:收集工程资料、现场调研及勘查; 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工作; 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承包商应保证和承诺,其在进行本项目工作时,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健康安全环保要求。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监理的服务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文件和 2)服务验收材料或发票。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合同服务内容等内容;B、服务验收材料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被否决)。(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 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5年04月21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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