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东台分公司不锈钢电商轻小件气泡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4二、项目编号:W(登录后查看)
三、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
为满足招标人需求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东台分公司不锈钢电商轻小件气泡袋采购进行招标,PE气泡袋(尺寸:长11cm*宽15cm+压边和余量4cm),项目预算人民币27.7万元(含税)。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终止
3.2本项目不划分个标包。
3.3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价限价0.22元/个和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7.7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价限价的,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投标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证明或2024年4月1日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4.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4.6投标人存在公开招标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常规情形的,均不接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或盐城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参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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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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