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能源一体化管控项目(二期)水厂集控项目--自动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慧能源一体化管控项目(二期)水厂集控项目--自动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智慧能源一体化管控项目(二期)水厂集控项目--自动化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XZL-SB
交货期: 2025年7月31日之前完成硬件供货
项目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水厂区域电力后台建设以及23套控制系统DCS系统改造服务、网络改造、系统通讯改造等,含DCS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配合。
交货期:
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
2025年7月31日之前完成硬件供货;
2025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所有项目上线,并提交配套文件与程序。
本次招标标段为: 智慧能源一体化管控项目(二期)水厂集控项目--自动化改造项目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智慧能源一体化管控项目(二期)水厂集控项目--自动化改造项目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专用资格条件
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① 投标单位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包括实施案例的供货合同或发票扫描件。
②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关键核心设备“DCS控制系统”需满足第三部分供货设备技术要求。
③ 投标单位所使用的主体设备在国内未出现过不良使用记录,如用户投诉、非正常停产等。
④ 投标方为主要设备(DCS控制系统)制造商(原厂)。
3、具备10年以上的国产自主DCS系统设计、生产、制造、集成等交付案例。提供已交付至少10年的自动化DCS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发票证明业绩有效性,符合标准可进行技术评价;不满足直接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4月12日 11时01分 至 2025年05月06日 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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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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