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1】27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557728.7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023091.48万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1534637.2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9.268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建设规模为39.268公里,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起自滨海机场,终至北塘站,正线总长39.268公里,共设车站14座,其中地下站5座,高架站9座。新建华山道车辆基地1座(含备用控制中心),新建渤龙湖主变电站1座,与B1线共享主变电站1座,控制中心接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总投资额2557728.7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至北塘站)轨道监理1标,招标范围: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起点)~DK41+500轨道工程正线、配线的轨道工程监理。滨海机场站(起点)~DK41+500,里程范围 DK21+186.459~DK41+500 ,其中正线长度 20.338 km(双线),车站配线长度 0.487 km(单线)。正线铺轨及整体道床长度 40.677 km,配线铺轨及整体道床长度 0.487 km。铺60kg/m钢轨9号16.2m间距交叉渡线 1 组,60kg/m钢轨12号单开道岔 2 组,铺60kg/m钢轨12号4.2m间距单渡线 4 组,铺60kg/m钢轨12号4.4m间距单渡线 2 组。轨道工程正线、配线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准备及辅助设施工程、基标工程、整体道床铺设、各类减振轨道结构铺设、无缝线路铺设、道岔铺设、线路和信号标志安装、轨道加强设备、车挡及附属设备安装等的施工,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及试运营之前线路保修以及全线轨行区的管理工作等。按照“五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环保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对本工程实行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实施全过程监理。本标段监理范围内施工对应概算批复约为27896.9万元,监理费发包估算额为234.3340万元。一标段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5年6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5年6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8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总投资额234.334万元。
二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至北塘站)轨道监理2标,招标范围:轨道交通Z2线一期工程DK41+500~北塘站(终点)轨道工程正线、配线和出入段线、车辆段的轨道工程监理。DK41+500~北塘站(终点),里程范围DK41+500~DK60+436.017,其中正线长度18.938km(双线),车站配线长度0.396km(单线)。正线铺轨及整体道床长度37.877km,配线铺轨及整体道床长度0.396km。铺60kg/m钢轨9号4.4m间距单渡线1组,铺60kg/m钢轨12号单开道岔6组,铺60kg/m钢轨12号4.6m间距单渡线1组,铺60kg/m钢轨12号6.0m间距单渡线1组,铺60kg/m钢轨12号5.0m交叉渡线2组。出入段线,里程范围LCK0+000.000~LCK1+173.633,其中正线长度1.174km(双线)。车辆段,轨道长度17.984km(单线)。出入段线铺轨及整体道床长度2.309km。车辆段铺轨及整体道床长度17.984km。铺单开道岔2组(60kg/m钢轨9号单开道岔),铺单开道岔43组(50kg/m钢轨7号单开道岔),铺交叉渡线2组(50kg/m钢轨7号道岔5m间距交叉渡线)。轨道工程正线、配线、出入段线及车辆段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准备及辅助设施工程、基标工程、整体道床铺设、各类减振轨道结构铺设、无缝线路铺设、道岔铺设、线路和信号标志安装、轨道加强设备、车挡及附属设备安装等的施工,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及试运营之前线路保修以及全线轨行区的管理工作等。按照“五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环保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对本工程实行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实施全过程监理。本标段监理范围内施工对应概算批复约为37640.7万元,监理费发包估算额为316.1819万元。二标段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5 年6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总投资额316.1819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5年06月01日 至 2029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5年06月01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8年01月01日 至 2029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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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铁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须单独配备,不得兼任),均为本单位职工;(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市域快速轨道、轻轨,上述任一类别】铺轨工程监理工作经验;(4)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铁路工程,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铁路工程;(6)相关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T50319-2013)规定的任职条件;4、其他资质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按照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铁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须单独配备,不得兼任),均为本单位职工;(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市域快速轨道、轻轨,上述任一类别】铺轨工程监理工作经验;(4)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铁路工程,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铁路工程;(6)相关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T50319-2013)规定的任职条件;4、其他资质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按照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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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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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5年04月18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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