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大庆钻探井下压裂现场电驱压裂车组燃气发电及电力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压裂施工现场气代油施工所需燃气发电业务;本项目招标人为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工程分公司;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如遇跨期限井施工,则顺延至跨期限井交井之日止。                
2.2 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提供成套的天然气发电装置及配套设备、配套的CNG供应(含CNG采购、运输)、现场运输安装及运维,为业主方提供连续稳定供电服务,保证业主方压裂设备正常安全生产和作业平台生产用电供应。成套天然气发电装置主要包含天然气发电机组、燃气调压装置、变配电设备、电缆线等。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如遇跨期限井施工,则顺延至跨期限井交井之日止
2.4 项目实施地点:松辽等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区域)。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6151.2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2025年大庆钻探井下压裂现场电驱压裂车组燃气发电及电力配套服务  估算金额6151.2万元(不含税)。
2.7 其他:本项目第一阶段按3000万元签订合同,第二阶段视实际履行情况分配,招标中心依招标人确定工作量收代理费并发通知书,上述工作量以最终实际发生为准。在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3人时,中标人3人,一阶段工作量分配比例为40%、35%、25%;当投标人数量等于2人或1人,初评合格后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继续评标。如继续评标,当投标人数量等于2人时一阶段工作量分配比例为55%、45%,当投标人数量等于1人时由该中标人承揽第一阶段工作量,剩余3151.2万元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重新招标。如不继续评标,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重新招标。如有中标人主动放弃和无法施工的,提供书面说明备案后,其工作量按照上述授标原则分配,以上金额均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须承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4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3.5  1、投标人需承诺额外为招标人免费提供一套准确、可靠的用电端电量计量装置,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校验。2、投标人须承诺若燃气供应不足可提供相同功率的甲醇发电设备及配套设备设施。3、投标人需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甲方要求,在45日内(含45日)将燃气发电设备配套至甲方所需施工现场,并完成调试,达到使用状态,如设备未能按要求时间内进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重新授标或开展再次招标。
3.6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 04月14日9:00:00至2025年04月2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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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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