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藏NQJD水电站“三通一平”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及零星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NQJD水电站“三通一平”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及零星项目工程,招标人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西藏开投江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那曲市索县江达乡尼木村,距江达乡约8km,距索县约190km,距那曲市约420km,距拉萨约750km。

2.2招标范围:本阶段招标范围为西藏NQJD水电站“三通一平”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及零星项目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1号道路工程K0+800~K0+912段路基沉降处理:沿路缘边线垂直打入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桩顶设置钢筋混凝土冠梁,冠梁设预应力锚索。对路基脱空段空腔填充封闭,并采用水泥砂浆进行灌浆处理。既有路肩挡土墙基础裸露路段,对基础外侧设护脚墙,护脚墙与路肩墙基础间设置钢筋混凝土贴坡。

(2)11号路K2+400路堑边坡:对该区域垮塌部分的松散堆积体进行清理,并增设急流槽。

(3)11号路K3+860路堑边坡:对危险源适当清理,挖方边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刷缓,对被动网进行修复。

(4)11号路K4+900路堑边坡:对危险源适当清理,同时对被动网进行修复,边坡坡顶增设坡顶截水沟。

(5)11号道路K8+580处边坡及挡墙处理:清坡后,对垮塌范围喷锚支护。同时增加截水沟、急流槽,对下边坡挡墙增设锚索。

(6)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靠山侧边坡:对坡顶松动危险源进行排查并清理,修复损坏的被动网。

(7)筹建期生活营地总平雨水管网:雨水管线总长626m(DN600管道长158m,DN800管道长468m),雨水检查井24个。管道埋深根据地形调整,但管道覆土不小于1.5m。管底以下25cm厚至管顶采用粗砂回填,管顶以上50cm厚采用级配砂砾回填,级配砂砾以上采用原土回填。

(8)11号道路尼且卡隧洞出口监测(多点位移计施工):尼且卡隧道K8+342.00处3套多点位移计(4点式)钻孔及灌浆,孔深25/30m,孔径为110mm。

(9)3号渣场边坡护坡修复:在损毁区域进行框格梁植草护坡修复,采用C25混凝土框格梁,梁内覆土植草,上侧增加梯形截排水沟,并在渣顶完善截水沟与渣坡已建截水沟相连接,同时对3号弃渣场六棱块护坡以上部位按照设计标准修坡及平整。

2.3计划工期:共计17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2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节点仅能提前,若因承包人原因滞后,则应保障上述工期节点,产生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一个标段,本标段属于第一标段。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及标准。合格率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能是连续三年为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满两年的应有一年为不亏损,成立不满两年的不作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独立承担过6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合同等)。

3.4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款)。

3.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指施工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必须为建设单位证明或投标人本单位任职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同时提供本单位1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3.6拟担任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要求:

(1)拟担任本项目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担任过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经历。

(2)项目主要人员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安全C证。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总工程师、专职安全工程师相关证明文件,类似工程施工经历证明文件为建设单位证明或投标人本单位任职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项目名称、项目总工程师名字及单位名称),同时提供本单位1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3.7其他要求: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由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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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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