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采购医用气体招标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5-04-14

项目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采购医用气体招标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410Z3716624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采购医用气体招标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15,524.9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医用气体B):

采购包预算金额:815,524.9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化学药品和中药设备

医用气体B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15,524.98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至2024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医用气体B)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3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参加的,需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或省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不需要提供该证明)(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8)投标人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如有委托运营方,需提供投标人与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9)如投标人为所提供的医用氧气的生产厂家,需持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

(10)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须持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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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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