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检验中心实验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4
一、招标条件

受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检验中心实验室建设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检验中心实验室建设工程。

2.项目地址:湖北省当阳市坝陵化工园清平河片区(庙前镇清平河村4组)。
3.项目概况: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一期工程检验中心位于当阳市坝陵化工园区内,建筑面积约 6302.15㎡;建筑高度22.1m;抗震烈度六度,框架结构。检验中心楼主体结构及装饰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实施,现需具备资质单位完成检验中心楼中实验室建设。

4.招标范围:检验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完成采购范围内的实验家具、实验用气气路安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设计:①实验室内气路设计;②在原设计方案基础上对实验家具布置设计优化。

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平面图内所有实验室家具、内补风通风橱、排风罩、万向抽气罩、抽风试剂柜、大门门厅、室内各宣传标识牌等;

施工:氮气(N2)、氩气(Ar)、压缩空气(CA)等系统气路施工(不含钢瓶);大门门厅、室内各宣传标识牌的制作安装、各类调试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项目。

5.项目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实验室家具及气路采购安装。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3)的合格标准以及招标人《湖北徽阳工程合同HSE管理协议》,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或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质量问题(自行提供承诺);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网站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自行提供承诺);

(5)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单位至少提供1项实验室包含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业绩规模以签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其他能完全证明已完工的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 项目经理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自2020年1月1日至截止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有一项实验室包含实验设备采购、施工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业绩(担任项目经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业绩规模以签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其他能完全证明已完工的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4 联合体: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17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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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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