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殷都区安丰沟、御路沟沟渠整治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2025

2、项目名称:殷都区安丰沟、御路沟沟渠整治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5082.57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殷都区安丰沟、御路沟沟渠整治项目位于安阳市殷都区。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沟渠全段清理杂草、垃圾、淤泥及垃圾外运等项目内容;

5.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3 质量要求: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

3.2 对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至2025 年 4 月 21 日 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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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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