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漾祖宅祖祠等屋面翻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4
1.招标条件

清漾祖宅祖祠等屋面翻修工程已由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409-330881-04-01-10704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江山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山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漾祖宅祖祠等屋面翻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估算2000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对清漾景区内景观水系循环改造,祖祠、祖宅、放龟亭、 休休亭等部分屋面翻修等;江郎山景区虎跑泉公厕环境改 造提升;仙霞关景区中美联手抗日纪念馆及周边景观整治 ,仙霞古道检票口配套用房等屋面改造;廿八都古镇景区 停车场改造工程,导游室、监控室改造提升,古景桥和文昌宫公厕改造,浔里街景观节点绿化提升约800平方米;浮盖山景区盘山公路沿线部分挡墙改造约400米,景区宿舍提升,飞石潭等景观改造约600平方米,景区原有游步道全线改造修缮,蓄水池及引水管道改造800米,景区垃圾桶更换 100个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屋面翻新工程,涉及屋面翻修总面积2894.47平方米,单体最大面积1331平方米等内容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24.9024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 )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 / 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二 )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人数要求:1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5 月            7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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