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山南路101号新街口艺术大楼改造项目配电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5-04-14

一、招标条件

本中山南路101号新街口艺术大楼改造项目配电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8.783574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拟对中山南路101号新街口艺术大楼与金銮大厦辅楼进行改造,其中艺术大楼地上七层,金銮大厦辅楼地上三层。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配电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及图纸。

2、交货期:在签订合同之后5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3、最高限价:198.783574万元,超过此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01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针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配电房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审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人需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投标人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能力,并保证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且确保按时送电。(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4月14日下午18:00至2025年4月1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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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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