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技术服务项目现场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技术服务项目现场服务
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技术服务项目咨询服务,招标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技术服务项目咨询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技术服务项目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承担了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任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6194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53021.3平方米,其中:粮食仓7座,共计建筑面积36964.68平方米;浅圆仓15座,共计建筑面积13116.48平方米;工作塔1座,建筑面积2159.82平方米;汽车卸粮站1座,建筑面积798.32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仓容量可达31.17万吨,围墙地面及配套附属工程。
2.4合作期限:从正式开工日起算4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粮食仓、浅圆仓、工作塔汽车卸粮站的单体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技术咨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相关行业颁发的商物粮行业甲级。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备1个相似工程业绩。
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专业应包括建筑2人以上、给排水、电气、结构1人及以上)。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以上内容需附投标文件内
7财务要求:近一年的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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