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登录后查看)3、项目名称:蛟河市育林村、友好村、民主村、蔬菜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设计招标;
4、预算金额:48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范围:蛟河市育林村、友好村、民主村、蔬菜村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包括初步设计图,概算书等材料)、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要求编制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7、项目地点:蛟河市育林村、友好村、民主村、蔬菜村;
8、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决算验收完成后;
9、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1日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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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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