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来安城乡非机动车光速e站智能充电棚项目(一分钱充电惠民服务一期)招标公告

2025-04-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来安城乡非机动车光速e站智能充电棚项目(一分钱充电惠民服务一期)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最高限价:14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服务需求:来安城乡非机动车光速e站智能充电棚项目(一分钱充电惠民服务一期),通过一分钱充电服务降低居民充电成本,重点消除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上楼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切实解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项目通过“充电运营管理平台+集中监管平台”的方式建设全县电动车充电运营监管平台,便于政府统一监管企业建设的充电设施,真正做到全县充电桩端口的可视可管可控,打造“惠民充电智慧监管一张网”。同时对充电设施建设安全配套设施,包含低速电动车充电站(充电设施、车棚设施等)、消防监控配套等,项目建成后确保充电设施和电动车安全。“充电运营管理平台”能够满足价费分离等政策要求,同时具备一分钱惠民服务的功能。“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具备充电站区域内低速电动车充电端口和电池可视、可管、可控管理要求,同时具备高温、烟雾火灾告警功能,新建设备同步接入充电监管平台,推动社会运营商存量设备限期接入电动自行车充电监管平台,便于政府进行统一安全监管,提高政府管理效能。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期6个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直接进入运营服务期,运营服务期3年,运营服务期满后自行终止合同。运营服务期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信誉要求等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资格:投标人须取得营业执照(或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且具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6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5月6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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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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