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石化分公司有机合成厂48%液体氢氧化钾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分公司有机合成厂48%液体氢氧化钾(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48%液体氢氧化钾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分公司有机合成厂48%液体氢氧化钾;

2.2招标范围:48%液体氢氧化钾,数量:1200吨,详见技术方案;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2025年7月-2026年1月,按工厂需求送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仓储中心中部供应站;

2.6质保期:详见技术规格书;

2.7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757.2万元。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9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若检验分析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由招标人在装置进行工业化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招标人装置造成影响,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评价合格后按使用单位每月实际领出量结算,在接到卖方开具的发票后120日内支付

2.10其他要求:

2.10.1运输方式: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

2.10.2卸车要求: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供货,每周供货1至2次,每次最大量不超过25吨。中标人须具备根据装置生产负荷调整连续送货能力。标的物卸入丁苯橡胶装置内40m³(安全系数0.8)的地池内。

2.10.3技术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2)招标人在使用标的物过程中遇到问题,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给予解答和指导;如招标人需要现场服务,中标人应在48小时内派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协助解决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该品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制造商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1.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2、业绩要求:无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6.1投标人2022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6.2如中标人标的物近三年在招标人装置上无使用业绩,招标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评价不合格终止合同;

6.3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架协议产品,签订2025年7月-2025年12月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标的物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将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6.4包装:详见氢氧化钾溶液技术规格书。

6.5运输:公路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

6.6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6.7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6.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9调价机制

实行动态管理价格机制,若原材料成本(或人工成本)变化对产品价格的影响超过±5%且持续时间达30天,则对采购价格适时进行合理调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即价格测算模型):原料价格变化值*单耗=氢氧化钾价格变化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5-04-14 19:00:00至截止时间2025-04-21 23:59:59(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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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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