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中海炼化-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聚丙烯万能试验机招标公告

2025-04-14
标段信息

1.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聚丙烯万能试验机(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25-CNCCC-HW-GK-5332/01

发标日期:2025年04月14日
主要技术规格:万能试验机(带自动化上样测试系统)和万能试验机各1台。万能试验机(带自动化上样测试系统),配置6轴工业协作机械手机器人,最大有效载荷≥5 kg,最大延伸≥850mm,所有关节活动范围±360°,关节最大速度为≥180°/s,可重复性±0.1mm,满足一天多批次动态放样,系统自动运行,测量传感器载荷精度:5N~5000N,精度为±0.5%,仪器应能够以≥5000 Hz 的速度获取力值、位移和应变通道的数据。万能试验机,最大载荷500N,载荷精度:从满程至1/250量程,精度为示值的±0.5%;1/250-1/500量程,精度为示值的±1%。控制软件应能够以≥1000 Hz 的采样速率获取力值、位移和应变通道的数据。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0周内完成备货,具体按项目现场进度要求分批次到货。

交货数量:2台套

招标范围:万能试验机(带自动化上样测试系统)和万能试验机各1台。

出资比例:100%

生产能力: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要求: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不允许国产设备的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为进口设备的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同意其为本次投标提供该产品的合法正式授权书。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如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2业绩要求:2019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同时具有以下产品的供货业绩,万能试验机和配备自动化上样测试系统的万能试验机均不少于2台套。(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投标产品的型号与所提供业绩的产品型号须一致或升级型号,如本次投标产品的型号为所提供业绩的产品的升级型号,请提供有效说明。)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到货验收材料(到货签收单、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名称、型号描述不明确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产品型号(升级型号说明、体现配备自动化上样测试系统)、货物数量、到货验收材料。以上业绩可在一个合同中提供,也可多个合同累计。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多个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 无 3.4 其他要求: 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5年04月21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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