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民健身综合馆灯光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2025-04-14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贵州省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贵州省体育馆)批准,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贵州省全民健身综合馆灯光改造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贵州省全民健身综合馆灯光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GXZ。
2.3 项目预算:24.22万元。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24.22万元。
2.5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项目规模及内容:贵州省全民健身综合馆灯光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
2.7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综合馆灯光改造、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一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3.2、特殊资质要求:/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4 月1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年 04月2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价格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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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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