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塔银行加密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4本招标项目云南红塔银行加密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云南红塔银行加密机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银行加密机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202
2.3招标范围:为满足云南红塔银行业务需求,现需采购加密机1台,用于支撑账户管理系统、网络查控系统、金融反诈一体化平台、电子信用证等业务数据与外部机构交互(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中标单位在收到招标人供货需求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供货时间。当调整供货时间的情况发生时,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发生变化。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免费提供原厂升级维护服务,含设备软件升级和硬件质保服务。
2.7项目预算(含税金额):127,000.00元。
2.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项目允许厂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注:同一品牌的厂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品牌的厂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时,仅接受厂商投标,其余同品牌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作投标被否决处理。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判决书生效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确认)。
3.9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则在规定的日期内24小时均可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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