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4
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3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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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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