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阳县城区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设备采购、二标段-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城区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宜阳县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城区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新挂桶垃圾车18t、清扫车、洗扫车、除雪车等共计12辆,更新改造压缩设备7台以及相关设施,更新分类垃圾桶7864组等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4、招标范围:设备采购: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供货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土建工程: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5、招标编号:洛直工货招标(2025)0012号6、资金来源:上级资金;7、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设备采购:32568800.00元;二标段土建工程:946133.5元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宜阳县城区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宜阳县城区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土建工程9、供货期及工期:一标段设备采购: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供货;二标段土建工程:工期:60日历天。10、质量要求:一标段设备采购: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要求;二标段土建工程: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1、安全目标:二标段土建工程: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2、文明工地目标:二标段土建工程:市级文明工地;13、扬尘治理目标:二标段土建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设备采购: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8)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二标段土建工程: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2、投标人资质、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要求: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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