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光伏帮扶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14乌拉特前旗光伏帮扶电站项目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乌拉特前旗备案。招标人为乌拉特前旗汇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部门批复、核准、备案,批文名称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2024】72号、旗政府《关于对乌拉特前旗光伏帮扶电站项目总承包建设(EPC)实施方案的批复》【2025】29号文件批准和巴彦淖尔市能源局2412-150823-60-01-35911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旗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小佘太镇、苏独仑村。
2.立项批文: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2024】72号、旗政府《关于对乌拉特前旗光伏帮扶电站项目总承包建设(EPC)实施方案的批复》【2025】29号文件批准和巴彦淖尔市能源局2412-150823-60-01-359116号
3.工程规模: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小佘太镇、苏独仑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3座,以 10 千伏接入配电网采用“全额上网”模式运行,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2.96MW,直流侧装机容量15.56178MWp。
4.本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计划投资 (万元) |
1 |
乌拉特前旗光伏帮扶电站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
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小佘太镇、苏独仑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3座,以 10 千伏接入配电网采用“全额上网”模式运行,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2.96MW,直流侧装机容量15.56178MWp。从前期阶段至工程验收阶段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含运输、装卸、保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试验及检测,试运行至正常发电全阶段及全过程的工作;配合电站并网验收及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各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专项验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竣工资料移交归档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包括带标高红线图,地勘等)及项目质保期1 年等工作。 |
设计周期:7 日历天 施工计划开工时间:2025 年 05 月 15 日施工计划完工时间:2025 年 06 月 06日施工工期共计:23日历天,总工期共计:30日历天(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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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EPC 总承包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和要求:
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和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电力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证书。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和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且现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其它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电气专业或电力专业中级(含) 以上职称。
1.3.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单位是新成立企业,按成立时间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1.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
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1.5.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 权利和义务;
(3)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 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投标人请于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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