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仁和坪镇人民政府仁和坪镇返乡创业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41、项目编号:WFZ0715-2025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9-2025-00146
3、项目名称:仁和坪镇返乡创业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5.155164(万元)
6、最高限价:125.155164(万元)
7、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采购文件及变更澄清修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采购内容:包括新建农产品包装(纸箱)钢构车间900平方米,配套厂区围墙54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供应商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磋商。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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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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