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站城一体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站城一体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数投许[2024]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观山路与立德路交叉口市民中心地块内
工程规模: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站城一体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位于观山路与立德道交叉口东南侧市民中心地块内,本项目连通地铁市民中心站(1/4号线换乘站)3号出入口及市民中心11号楼地下室,共地下一层。通道长约181m,宽约14.9m,本项目投资额约9980万元。
工期:59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设计工作: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站城一体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相关的市政(管线、交通、道路)临时迁改及恢复、土建、结构、机电系统(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自动灭火系统、低压供电、装修导向、电扶梯、FAS、BAS、门禁、通信)、景观绿化(含绿化迁移)、人防等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图设计(含用户需求书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2)相关手续及专题配套工作:防洪防涝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验收、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竣工环保验收、征地供地、临时用地、永久使用及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放样及竣工验收测量配合服务等一切本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阶段报批报建过程中所需的专题工作,包含与方案或报批手续相关的各项咨询、沟通、配合工作。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进行局部调整的权利。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各类成果文件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必须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图纸报审、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或论证及时顺利通过。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士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
财务要求:2023至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5年整(2020年4月14日-2025年4月14日)期间至少完成过一项已完工且合同金额≥90万元的市政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②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合同签署单位出具并盖章):需明确反映完工时间、投标单位名称;③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证明或验收报告所载完工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1)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2)劳动社会保障关系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提供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内附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3)中标后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如特殊情况更换须经发包人同意。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的单位;(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7)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4日08:00时至2025年04月21日23:59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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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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