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烟台毓璜顶医院多功能酶标仪、纳米粒度电位仪采购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4
项目名称:烟台毓璜顶医院多功能酶标仪、纳米粒度电位仪采购等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总预算247.5万元,第1包:55万元、第2包:40.5万元、第3包:43万元、第4包:23万元、第5包:36万元、第6包:22万元、第7包:28万元。

最高限价:总预算247.5万元,第1包:55万元、第2包:40.5万元、第3包:43万元、第4包:23万元、第5包:36万元、第6包:22万元、第7包:28万元。

    采购需求:烟台毓璜顶医院多功能酶标仪、纳米粒度电位仪采购等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月内交付使用(投标人可提供更优惠的交付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第4包、5包、6包、7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工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文件。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

三、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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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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