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公安局关于2025年太仓市铁路护路安保巡防服务的招标公告
2025-04-14项目编号:JSZC-32
项目名称:2025年太仓市铁路护路安保巡防服务
预算金额:3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1)包含但不仅限提供太仓市境内铁路沿线护路联防宣传、巡防、隐患排查、治安监控、报警事项处置、信息平台操作、协助开展环境整治等服务。(2)配备铁路护路巡防队伍人员数共5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年龄不高于50周岁,身体健康。(3)本项目总工时113880小时,按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铁路护路巡防队伍人数不少于52人,且年龄不高于50周岁,提供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扫描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保安服务公司需在苏州市备案)。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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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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