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
为满足采购人从郑州到邹城的货物运输需求,供应商要依据货物的尺寸、重量、形状及其特殊要求(如温度控制、防震保护等),结合运输距离,合理选择厢式货车、高栏大车等车型,使装载效率达到最大(避免过多空置空间浪费资源和防止超载带来安全隐患),且需配合车辆装卸,从而高效、安全地完成采购人的货物运输任务,确保服务质量和运输效率;
供应商需确保能够提供13米高栏大车、9.6米高栏大车、6.8米厢货车、4.2米厢货车等车辆进行服务并具备相关车辆的合规手续。
1.2货物类别及起运交货地点:
货物主要为超市自营商品休闲食品、日用百货等。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交货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
1.4最高限价:投标人以9.6米高栏大车为报价车辆为依据,路程按照起运地点到交货地点计算,按一趟报单价,报价为含税价,单价最高限价2200元,按照非旺季时间正常报价,淡旺季实际使用车辆价格排除极恶劣天气及其他道路变更情况原则上浮动上下不超过报价10%。其他车辆使用价格以9.6米高栏大车报价为依据,采购人与成交人进行线下洽谈;
1.5结算付款方式:转账、电汇等;
1.6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需要有合法的车辆运输营业执照、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车辆应经过车辆年检,并购置车辆保险等;
2.3车辆要求:符合道路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4财务要求: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14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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