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基本陈列提升改造项目拆除改造及陈列布展招标公告

2025-04-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基本陈列提升改造项目-拆除改造及陈列布展(项目名称)已由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信发改社会〔2025〕24号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501-411500-04-02-169551,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建设资金为苏信合作对口支援、市级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基本陈列提升改造项目-拆除改造及陈列布展

2.2招标编号:信建公开

2.3建设地点: 信阳市北京路和107国道交叉口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内

2.4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包括布展提升部分和基建配套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总投资:26861391.93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时对投标单位响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资质状态进行复核)

3.5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5年 04 月15日至2025年 04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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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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